世上无难事,只要肯登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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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校奖学金设置与颁发
学校表彰先进学生和颁发《创业奖学金》
长春东方职业学院根据奖学金的资金来源不同,分为两种:一种是由国家教育部颁发的奖学金,奖励标准执行国家同一规定;另一种由学校创办人张颖之和方永两位院长资助设立的“创业奖学金”, 奖励品行端正、学业优秀的学生,分为三个等级,每学年评奖一次,受奖面占学生总数的5%。从1997年开始,已经有许多品学兼优的 学子获此殊荣。
“创业奖学金”,为莘莘学子在成材的道路上健康成长,提供了帮助。
创业奖学金每学年评奖一次,受奖面占学生总数的5%。
在学校组织的纪念五四演讲比赛中又有一些同学获表彰
部分优秀毕业生在受奖后同校领导合影留念
学校领导在毕业答辩会上讲话
张颖之院长亲临参加毕业答辩考核现场
严肃认真的答辩,反映了长春东方职业学院认真治学的一贯方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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